05.02.2013 10:24:00

Mega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Bank -- Moody's affirms all ratings of Mega Bank and Mega Financial (Traditional Chinese translation)

/nwsys/www/images/PBC_149789 高玟君 分析師 金融機構部 Moody's Investors Service Hong Kong Ltd. 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金鐘道 88 號 太古廣場一期 24 樓 聯繫電話 (記者):852.3758.1350 聯繫電話 (客戶):852.3551.3077 Stephen Long 董事總經理 – 金融機構 金融機構部 聯繫電話 (記者):852.3758.1350 聯繫電話 (客戶):852.3551.3077 新聞稿發布處: Moody’s Investors Service Hong Kong Ltd. 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金鐘道 88 號 太古廣場一期 24 樓 聯繫電話 (記者):852.3758.1350 聯繫電話 (客戶):852.3551.3077 新聞稿 穆迪投資者服務公司 1 穆迪維持兆豐商銀和兆豐金控之所有評等 (中文新聞稿為英文的翻譯件。如有出入,以英文稿為準。) 香港, 2013年2月5日— 穆迪投資者服務公司維持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 限公司(兆豐商銀)之評等。 受影響之評等為 A1之長期本幣和外幣銀行存款評等,以及P-1之短期本幣和 外幣銀行存款評等。 與此同時,穆迪維持兆豐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兆豐金控) A3之長期外 幣發行人評等。 所有評等之展望均為穩定。 此次評等行動並不影響兆豐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兆豐產物保險) A3之 保險財務實力評等和穩定之展望。兆豐產物保險是兆豐金控之財產及意外 保險子公司。 評等理據 兆豐商銀 穆迪分析師高玟君表示:「兆豐商銀之 A1長期存款評等受到其C-的個體銀 行財務實力評等 (BFSR)所支持,對應穆迪長期評等標準中的基礎信用評估 (baseline credit assessment, BCA)爲baa2。」 高玟君補充稱:「由於政府對該銀行持有大約 20%之實際權益,而且該銀 行的市場地位強大,因此獲得台灣政府( Aa3/穩定)支持的可能性極高, 其評等亦反映了穆迪對這種可能性的評估。」因此,其 A1評等較其baa2的 BCA有4個級別的評等提升。 穆迪投資者服務公司 2 兆豐商銀之個體實力考慮了其強大的企業銀行業務,特別是在民營企業放 款、海外放款和外幣存款方面。該評等同時受到其穩固的資本適足性、健 全的資產品質和理想的流動性狀況所支持。 2012年9月底該銀行之第一類資 本適足率為 9.64%,減值貸款比率為1.48%,存放比率為93.7%。 但是,相較於全球同業,兆豐商銀的獲利能力疲弱,借款人集中性較高, 這兩大弱點削弱了其信用狀況。 雖然過去兩年該銀行之獲利持續改善,但市場的分散狀態、較低的利率和 過多的流動性仍然對其獲利能力造成負面影響。 再者,兆豐商銀高水平的單一借款人集中性依然是一大信用問題,因為這 種情況可能會導致獲利和資產品質波動,同時是因為其對突發性衝擊的緩 衝能力薄弱。 由於該評等已經因為系統性支持而獲得 4 個級別的評等提升,因此評等調 升壓力不大。但若兆豐商銀發生以下情況,穆迪可能會調升其 BCA:(1) 持 續改善其獲利能力,總淨利和提存呆帳前的利潤占平均加權風險性資產的 比例分別升至 1.0%和 1.5%以上;(2) 最大 20 家借款人曝險占提存呆帳前的 利潤及第一類資本之比例均顯著下降,分別降至 750%和 150%以下;及/或 (3) 資產品質指標維持在目前水準,同時第一類資本適足率提高至 10%以上。 另一方面,若該銀行發生以下情況,則穆迪可能會調降其評等: (1) 資產品 質嚴重惡化,以致減值貸款比率(根據國際財務報告準則 (IFRS)所定義)升 至 3.5%以上;(2)獲利大幅下降,總淨利占平均加權風險性資產的比例降至 0.5%以下;及/或(3)資本適足性轉弱,以致普通股第一類資本適足率下降至 8.5%以下;及/或(4)政府對該銀行的持股或控制權下降。 兆豐金控 穆迪維持兆豐金控 A3之長期發行人評等,反映了兆豐商銀良好的信用狀況; 兆豐金控自身合理之槓桿比率;兆豐商銀、兆豐產物保險、兆豐票券金融 股份有限公司(無評等)和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無評等)等主要子公 司理想的資本適足性和流動性水平。 兆豐金控之評等亦反映了穆迪預計台灣政府會對這個以銀行業務為主的集 團提供監管支持。 穆迪投資者服務公司 3 但是,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獲利波動,兆豐產物保險的獲利能力疲弱, 均對兆豐金控之實力造成不利影響。 如果兆豐商銀的評等調升,及 /或其他非銀行子公司的獲利能力大幅改善, 穆迪可能會調升兆豐金控之評等。 另一方面,若發生以下情況,穆迪可能會調降兆豐金控之評等: (1) 兆豐商 銀之評等被調降; (2) 發生任何激進的收購或成長計劃,從而可能對其財務 狀況造成壓力,以致雙重槓桿比率升至 120%以上;及/或 (3)子公司的財務 基本面顯著轉弱。 評等維持名單 以下評等的展望均為穩定。 兆豐商銀: - BFSR/BCA:C-/baa2 - 長期本幣和外幣銀行存款評等: A1 - 短期本幣和外幣銀行存款評等: P-1 兆豐金控: - 長期外幣發行人評等: A3 評等方法 上述評等所採用的主要評等方法為 2012 年 6 月發表的《穆迪全球銀行綜合 評等方法》 (Moody's Consolidated Global Bank Rating Methodology)。關於上 述評等方法文件,請瀏覽 www.moodys.com 的信用政策網頁。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兆豐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總部均設 在台灣台北市。截至 2012 年 9 月 30 日,兆豐商銀的合併後資產為新台幣 2.244 兆元(770 億美元);兆豐金控的合併後總資產為新台幣 2.522 兆元 ( 860 億美元)。 監管揭露 對於向債務計劃、債務系列或債務類別授予的評等,本公告提供的相關監 管披露是關於同系列或同類別債務或債務計劃(根據穆迪的評等慣例,其 評等完全從已有評等得出)後續發行的債券或票據的各項評等。對於向支 持方授予的評等,本公告提供的相關監管披露是關於對支持方採取的評等 穆迪投資者服務公司 4 行動,以及關於對信用評等來自支持方信用評等的證券的各項特定評等行 動。對於暫行評等,本公告提供的相關監管披露是關於所授予的暫行評等, 以及關於債務最終發行之後可能會授予的最終評等,在上述兩種情況下, 交易結構和條款在最終評等授予之前並未發生會影響評等的變化。詳細資 訊請參閱 www.moodys.com 發行人/實體版塊的評等索引。 對於從本評等行動內主要實體獲得直接信用支持,且評等亦可能因為本評 等行動而發生變化的受影響證券或受評實體,有關監管披露將是擔保實體 的監管披露。此做法並不適用於下列披露(如適用於有關司法管轄區): 輔助服務、向受評實體作出的披露及由受評實體提供的披露。 關於主評等分析師和曾經授予該評等的穆迪法律實體的任何最新變動,請 參閱 www.moodys.com。 關於每項信用評等的其他監管揭露,請參閱 www.moodys.com 該發行人/實 體專頁上的評等索引。 在本新聞稿左側列出的首位分析師為本信用評等的主評等分析師,末位分 析師為審批本信用評等的主要負責人。 Moody’s Investors Service Hong Kong Ltd. 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金鐘道 88 號 太古廣場一期 24 樓 聯繫電話 (記者):852.3758.1350 聯繫電話 (客戶):852.3551.3077 -完- 穆迪投資者服務公司 5 © 2013,穆迪投資者服務公司(Moody’s Investors Service, Inc.)和/或其發證人及關係企業,它們統稱為“穆迪” ( MOODY’S)。版權所有,翻印必究。 穆迪投資者服務公司(“MIS”)及其關係企業所發表的信用評等是對有關實體、信用承擔、債務或債務證券的相對 未來信用風險的當前意見,穆迪發表的信用評等及研究報告(“穆迪出版物”)可包括穆迪對有關實體、信用承擔、 債務或債務證券的相對未來信用風險的當前意見。穆迪將信用風險定義為某實體可能無法在到期時履行其訂約財 務責任,並預計在違約事件出現時産生財務損失的風險。信用評等並非針對其他風險,包括但不限於:流動性風 險、市場價值風險或價格波動。信用評等及穆迪出版物中包括的穆迪意見並非對當前或歷史事實的陳述。信用評 等及穆迪出版物並不構成或提供投資或財務建議,信用評等及穆迪出版物亦非關於任何購買、出售或持有特定證 券的推薦意見,也不提供該等意見。信用評等及穆迪出版物不會評論某項投資是否適合任何特定投資者。穆迪發 出信用評等及發表穆迪出版物時,會預期並理解每位投資者將就其考慮購買、持有或出售的每項證券會進行自身 研究和評估。 此處包含的所有資訊受法律 (包括但不限於版權法)保護,未經穆迪事先書面許可,任何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方 式或方法對此類資訊全部或部份進行複製或翻印、重新包裝、進一步傳播、傳送、散佈、重新發行或轉賣,或存 儲以便其後用於任何此類用途。此處包含的所有資訊是穆迪從它認為是正確和可靠的來源中獲得。由於可能會出 現人為錯誤或機械錯誤以及其他因素,所有資訊是以 “按原樣”提供的,而沒有任何形式的保證。穆迪採取所有需 要的措施,以便其在授予信用評等時所採用的資訊均具備足夠品質,並來自穆迪認為是可靠的來源,包括(如適 當)獨立的第三方來源。但穆迪並非審計機構,亦不能在每個情況下均獨立地對評等過程中收到的資訊進行核實 或確認。無論何種情況下,對於( a)由與獲取、收集、編輯、分析、解釋、傳達、出版或交付任何此類資訊相 關的任何錯誤(疏忽或其他過失)或其他情況或意外事故(不管是否在穆迪或其任何董事、高級職員、僱員或代 理的控制範圍內)完全或部份引起、產生或與之相關的任何損失或損害,或( b)任何直接、間接、特殊、相因 而生的、補償性或意外的損害(包括但不僅限於失去利潤),即使穆迪事先收到通知,知道由於使用此類資訊或 未能使用此類資訊可能會造成此類損害,穆迪也不會向任何人或任何實體承擔任何責任。構成此處包含的資訊的 一部份的評等、財務報告分析、預測及其他觀察(如果有)被及必須被完全看作是意見聲明,而不是事實聲明或 鼓勵購買、出售或持有任何證券的建議。每位使用此處資訊的使用者必須自行研究和評估其可能考慮購買、持有 或出售的每種證券。穆迪不會以任何形式或方式對任何此類評等或其他意見或資訊的準確性、時間性、完整性、 適銷性或特定用途適用性提供或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保證。 穆迪 (穆迪集團(MCO)全資擁有的信用評等附屬公司)謹此揭露,大多數穆迪評定的債務證券(包括公司債和地方 公債、債券、票據和商業票據)和優先股的發行人在授予任何評等之前,同意向穆迪支付一定費用以獲得穆迪提 供的鑒定和評等服務,這筆費用介於 $1,500 到大約 $2,500,000 之間。穆迪集團(MCO)及穆迪(MIS) 亦執行政策及 程序,以處理 MIS 評等及評等過程的獨立性。MCO 董事與獲給與評等的實體之間及獲 MIS 給予評等並已向美國 證券交易委員會公開報告其於 MCO 擁有 5% 以上的權益的各實體之間可能存在若干關係,有關的上述資料每年 在穆迪的網站 www.moodys.com“股東關係 — 公司管治 — 董事及股東關係政策” 一欄內登載。 下文僅針對澳洲:本文件任何對澳洲的出版物均依據穆迪關係企業 Moody’s Investors Service Pty Limited(澳洲商業 註冊號碼 (ABN):61 003 399 657,澳洲金融服務牌照號碼(AFSL):336969)及/或 Moody’s Analytics Australia Pty Ltd(澳洲商業註冊號碼(ABN): 94 105 136 972,澳洲金融服務牌照號碼(AFSL):383569)(在適用情況下)的 澳洲金融服務牌照。本文件僅向公司法 2001 (Corporations Act 2001)第 761G 條所定義的“批發客戶”提供。您繼續 在澳洲境內瀏覽本文件,即代表您向穆迪表示,您是一名 “批發客戶”,或作為一名 “批發客戶”的代表瀏覽本文件, 您或您代表的實體均不會直接或間接向公司法 2001 (Corporations Act 2001)第 761G 條所定義的 “零售客戶” 發佈本 文件或其內容。穆迪信用評等是針對發行人債務的信用可靠程度的意見,並非對零售客戶可接觸的發行人股票證 券或任何形式的抵押品的意見。如零售客戶根據穆迪信用評等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可能涉及危險性。如有疑問, 您應與您的財務顧問或其他專業顧問聯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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